明责任 抓落实 贡山县第三纪工委主动约谈 负责部门“一把手”

发布时间:2015-05-01 09:32:43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期,贡山县第三纪工委主动到7个负责部门,对“一把手”进行约谈,了解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探索工作规律,强调工作纪律和要求,以此督促负责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针对涉农部门机构庞大人员多,涉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多,涉农建设项目多资金多,农业农技工作者面对的是千家万户,服务的是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其一言一行和所做所为都会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的实际,第三纪工委在约谈中着重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要求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领导主体和工作主体的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承担主体责任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做到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二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制度、单位公务经费二次预算制度,正确理解和落实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三个不直接分管”,健全完善“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做到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三是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和完善廉政警示预警机制,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岗位风险等级目录,开展岗位风险等级评估,确立一批重点监管岗位,制定相应的预警防范措施,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四是讲纪律,守规矩,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机关公务经费管理办法、严明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出差、下乡等各项工作纪律规定、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应当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五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痕迹管理,规范建档,要指定具体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注重日常工作管理,全面收集资料,规范建档,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和可查阅。防止年终考核前“做作业”形式主义现象;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大部分单位工作做了,但没有撰写信息,很可惜,开展了好的工作,有了好的经验做法要宣传推广。其中“三重一大”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定期上报纪工委。

五一、端午节即将到来,约谈中,还传达了4月23日中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节假日不允许出现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违纪违规的情况。同时,认真征求听取了负责部门领导对工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约谈时,各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并表示,一定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的部署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贯彻落实,切实增强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严明党的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责任追究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下一步,要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