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晒、审、谈、考、督”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5-04-28 11:01:32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龙陵县坚持采取“晒、审、谈、考、督”等措施,切实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效果良好。

“晒”——晒出干部好作风。考察干部实行考察公示,提拔干部实行任前公示,把干部的基本情况“晒”给群众看,让群众进行“勤廉”评判监督,有效杜绝“带病提拔”。

“审”——审出干部好品行。干部考察工作结束后,将考察人选基本情况分别送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对其在遵纪守法、生活作风、社会舆论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联合审查,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的综合表现,对有不良道德行为的,记录到干部不良道德行为档案中,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提拔资格。2013年以来,共对471人进行联合审查,严把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关,有效杜绝了领导干部“带病上岗”。

“考”——考出干部好学风。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把履行领导岗位工作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政纪主要条规和廉政基本知识作为考试内容。考试成绩在拟提拔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下者,不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取消本次提拔任用资格。2013年以来,125名拟提拔干部参加了任前廉政考试,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

“谈”——谈出干部好心态。对拟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今后岗位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遵守的党规党纪进行全面要求,让领导干部更加遵规守纪。2013年以来,由县纪委监察局局长对拟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244人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督”——督出群众好呼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领导干部作风、干部“走读”及驻村蹲点等情况进行督查,视其存在问题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职降职等处理,同时,采取信件、电话、实地等多渠道举报监督方式,拓宽干部群众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让群众监督无处不在,干部作风明显改变,赢得群众赞誉声。2014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察局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3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诫勉谈话26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2人次,通报批评10人次,调整工作岗位1人次。(徐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