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五力”抓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04-28 10:16:23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4年以来,红塔区突出主责主业,在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着手 “五力”抓实监督责任落实工作。

拧紧“总开关”,增强“凝聚力”。选编、制作《红塔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必读》书本,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后进行闭卷考试;开设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党课,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身说法”教育;以支部活动为载体,开展“服务型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志愿服务”、“学雷锋”等活动提升纪检监察部门整体文明程度;组织专题宣讲;到偏远的山区小学体验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诸多学习、宣讲、体验活动的开展,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受到了精神道德的洗礼,纷纷写出发自肺腑的心得体会文章,在“争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浓厚氛围中自觉做到在政治上忠诚干净担当,在业务上精益求精。

扎严“铁笼子”,提高“保障力”。出台《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采取“月分析、季排查”方式,防止案件线索流失、有案不查等问题的发生。建立问题线索、案件信息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案件查办工作合力;出台《红塔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意见》等“四项制度”,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着力构建、强化权力运行机制,项目办理时限压缩比例为58.2%;出台《红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红塔区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村(社区)、小组议事规则》等五项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意识,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力度。

当好“施工队”,加大“严惩力”。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工作纪律、公务用车、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开展对多项重点工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专项工作进展进行督查;建立领导干部问责通报制度,强化警示及震慑作用。2014年全区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数12个,处理人数12人。

勇担“服务者”,提升“实效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及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每年确定10名述廉对象进行述廉并接受测评与质询,切实做到早预防、勤提醒、常监督,防止了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制定《红塔区改进政务服务优化投资环境的暂行规定》,从八个方面对行政审批工作做了严格规定,切实为企业解决了“三难”问题,把正风肃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具体;对区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着力治“懒政”、“庸政”、“怠政”;对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严防“灯下黑”,强化“战斗力”。区纪委对抽调在外的干部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电话追查等方式,跟踪监督人员履职尽责情况;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外出登记报备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严肃的处理;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部门、个人,对连续两年考核靠后的干部给予降级、调整岗位或责令调出纪检部门的处理,将考核结果与委局各室、广大干部业绩挂钩;开展走访机关、企事业单位活动,听取对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的情况,让纪检监察干部在突出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中施展才华,在“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环境中勤以修身,廉以养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