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完善“三项机制”规范群众诉求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27 16:00:22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达到小事不出村的目的,建立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化解、督办三项工作机制,着力规范群众诉求工作,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能力。

完善受理机制。制定下发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诉求工作办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民情意见箱管理办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群众诉求联系点工作办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下访和约访工作办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反映处理群众诉求工作办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报告群众重大信访诉求工作办法》。

完善化解督办机制。制定下发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诉求首问首办责任工作办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群众诉求办理交办督办答复回访工作办法》及《关于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狠抓群众诉求的转办、督办、解决和反馈,加强对群众诉求工作的督促检查、责任追究。

完善考核机制。结合禄劝实际,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检查考核评价办法》,针对“办理责任、办理流程、办理效能、办理质量、资料归档和满意度评价”六个方面的内容,制定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量化“五级联动”考核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