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县委具体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清明、泼水、“五一”三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双江县三举措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及时下发《关于清明、“五一”节期间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至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务必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规范行为习惯,做到令行禁止、不搞变通。同时电话通知6个乡(镇)务必将“三节”期间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文件通知精神传达至乡镇基层站所抓好贯彻落实。目前,全县6个乡(镇)以召开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及向干部职工发送短信等形式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二是通过在双江电视台(4月3日至5月1日)、双江党风网发布公告,在手机快讯(4月3日至14日)发送温馨提示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要求清明、泼水和“五一” 节期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举行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迷信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4月3日,双江自治县派出四个纪工委对全县26个单位贯彻落实双纪发电〔2015〕3号文件精神及工作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针对少数单位存在处理文件不及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不到位及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等现象的,督查组对其主要领导提出要求或意见建议,问题严重的要求限期整改。 (李新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