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4名县处级干部因护林防火不力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5-04-24 10:57:38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2至3月期间,怒江州兰坪和泸水县境内连续发生8起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资源损失。近日,由于护林防火工作不力,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并责令2个行政领导机关作出书面检查,给予4名处级干部诫勉谈话问责。

由于在落实护林防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和监督、检查、指导、落实责任不到位等原因,怒江州纪委监察局责令的兰坪县人民政府、泸水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怒江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州林业局局长李海曙,怒江州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州林业局副局长和晓璋,泸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润宏,兰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杨吉文诫勉谈话问责。

职位就是责任,有责就要担当,责任担当是对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事关民生,责任重大,怒江州纪委监察局提醒全州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引以为戒,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勤政意识,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时刻不能松懈怠慢,从思想认识根源上找差距,从工作职责范围上找漏洞,从制度落实上找原因,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突出问责,强化问责,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