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易门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县政府特邀监察员、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及委局干部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县7个乡镇、街道和58家县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公务接待情况、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情况、执行《易门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和《全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出差交纳伙食费等有关事项》的情况共五个方面。
专项督查以“四通过四查看”力求做实做到位:一是通过随机抽取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干部职工、群众,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红包”等情况。二是通过深入酒店、宾馆、超市,查看是否存在挂账接待、用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用公款发放节礼等行为。三是采取事先不打招呼,直接到各单位、村(社区)办公地点,查看干部职工是否存在上班迟到、是否存在上班时间逛淘宝、看影剧、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各级派驻人员驻村驻点和村干部在岗情况。四是通过查阅财务报表、询问财务人员,核实“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查看《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看单位内部食堂、村(社区)食堂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就餐人员伙食补助等情况。
督查结果待各督查组汇总后,以《督查通报》形式在全县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