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季度查处12人问责28人

发布时间:2015-04-21 10:18:37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水务局原局长马相明、普洱市城区水库管理局局长杨发明、墨江县副县长李德良、思茅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原主任李海舰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普洱市纪委网站案件查处专栏显示,4月14日至15日两天,普洱市有4名干部先后被查。  

据悉,从今年1月开始,市纪委网站案件查处栏目共公布当地12名干部落马,其中1月份有两科级干部因受贿等原因获刑,而从3月2日到4月16日,一个半月内共有9人被查处。其中6人正接受组织调查,另外3人中,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人被开除党籍,1人被行政撤职。为加大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震慑,普洱市纪委规范案件查办工作通报制度,将干部违纪信息按接受组织调查、移送司法机关、作出组织处理三个阶段,第一时间在纪委网站发布,并同步向全市900余名处级及以上干部发送手机短信。干部群众都称赞说:“这样力度从来没有过!”

今年以来,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致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研究制定《普洱市纪检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规定》,形成联合办案的机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3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72件,同比下降16.1%;初核62件,同比上升63.16%;共立案29件,同比上升38.1%;结案37件,同比上升94.74%,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同比上升68.18%。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16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13人。

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将2015年作为全市干部作风问责年,严肃追究一批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及时予以通报。一季度全市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8人。(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