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四强化”纯洁党风政风

发布时间:2015-04-17 09:15:28   来源:大理州纪委

南涧县南涧镇突出“四强化”,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促政风,以政风带民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强化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党委责任的新变化新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召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纪委一系列新精神、新举措,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强化宣传教育。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观看电教片、发放廉政读本等多种形式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建章立制。指导各村建立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约束机制,落实民主管理等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责任制考核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并坚持平时抽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管理。畅通信访渠道,拓宽监督范围,扩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和知情权。加强对支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构建镇、村两级网络监督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各村设立党务公开栏,重大事情及时公开。对各村的重点工程,实行公开招标,“阳光”操作,并及时对村民公开。 (赵杨燕、张应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