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保山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工作,增强纪检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党员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4月10日,保山市纪委出台《保山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共包括八章十九条。
该《制度》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市纪委办公室、宣传部等相关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该《制度》对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新闻发布的内容、发布方式、发布程序、发布时间和纪律要求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要求新闻发布会可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每年向民主党派通报一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与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沟通和互动,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