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不放、不甩、不缩、不松”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5-04-14 11:09:33   来源:大理州纪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以来,漾濞县厘清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做到“不放手”“不甩手”“不缩手”“不松手”,切实抓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牵住“牛鼻子”,党委“不放手”。漾濞县委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对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全县的党风廉政建设由县委书记负总责,各乡镇由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设党组、党委、党总支的部门由党组、党委、党总支书记负总责,不设党组、党委、党总支的部门由行政负责人负总责的主体责任人,对所负责地区、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党委“不放手”。

做到“五亲自”,主要领导”不甩手”。主体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责任制考核亲自带队。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召开4次专题会议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从2014年起,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由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并作动员讲话。

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不缩手”。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提出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并进行廉政承诺和工作表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接访下访,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月1天以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周1天以上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或下访。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纪委”不松手” 。强化“三转”,回归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主责,精简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72个,保留或参与16个。整合各方督查力量,形成督查合力,抽调县纪委、监察、组织、宣传、公安、人社、督查室、广电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3个明查暗访组,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到点面结合“全覆盖”。 (李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