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五抓”扎实推进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04-14 09:58:54   来源:玉溪市纪委

去年以来,元江县纪委抓住关键,强化措施,主动出击,以“五抓”入手,聚焦主业、突出主责, 切实种好纪检监察“责任田”,深入推进全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抓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强化责任主体,签订责任书1168份。坚持县委领导带队考核,落实奖惩,对2013年度考核为优秀的21个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1个单位限时督促整改,取消单位及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2014年,县委5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强化县委主体责任意识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县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做到落实主体责任不虚、不空、不偏,责任落实不留缝隙。

二抓监督检查。整合督查资源,创新督查手段,形成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制度。重点开展“三个二十”重点项目、石红高速公路元江段征地拆迁、县城近山面山绿化造林及“四网一电”、廉租住房建设、滨江路建设、森林防火、殡葬改革等监督检查,突出检查工作推进和落实是否依法依规依程序,有无违规操作,执行政策是否到位等问题,并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强化责任追究,9名领导干部因项目未按时完成被问责。加强对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情况的监督检查。2014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9项,涉及监督检查金额约9.3亿元。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及时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81间。

三抓纪律作风。建立全县纪律作风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等制度,通过纪检监察干部每月一次集中督查、派出纪工委对联系单位日常巡查、纪委书记约谈和日常与专项、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围绕上下班工作纪律、着装仪表、精神面貌等情况进行督查;紧盯重要节点,着重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2014年,221名干部职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被实名通报或问责;粘贴不全、字迹模糊等公车标识不规范的7辆公车使用单位被通报并要求限时整改。通过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作风建设制度长效化,督查常态化,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  

四抓案件查处。制定《元江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接访下访及包保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包案制,包案领导亲自指挥和协调办案工作,从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和案件线索处置排查工作会,强化案件线索收集管理与研判处置。实行“一案双查”,倒追元江职业中学、甘庄中学学生溺水死亡案3名领导干部的失职责任。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因远镇路同、北泽、都贵村干部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和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等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共受理信访举报54件次,办结52件次,为2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事实,对4名干部进行信访谈话。立案16件19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五抓主责回归。围绕“三转”抓落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针对县纪委参与的与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坚持“应退尽退”,主动“减负”,坚决摆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错位、越位现状,坚决扭转“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的局面。2014年,对2009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113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后保留13个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