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一季度28名干部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5-04-14 09:14:16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5年以来,普洱市纪检监察系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问责”年的要求,针对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坚持铁面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1至3月,普洱市纪检监察系统共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8人。其中,思茅区12人,宁洱县1人,镇沅县2人,澜沧县3人,孟连县8人,西盟县2人;科级干部11人,其他干部17人;违反财经纪律1人,违反工作纪律20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2人,违规发放加班费、电话费2人,工作失职3人;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8人,诫勉谈话11人,通报批评3人。

下一步,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