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三抓三强化”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5-04-10 15:12:19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期,德宏州按照省委、省纪委要求,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扎实抓好贯彻落实,通过整治,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严禁收送“红包”的思想意识。

一是抓学习教育,强化思想防线,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专题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云纪通〔2012〕16号)、《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云群办〔2014〕35号)、《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德办发〔2014〕4号)等相关纪律规定,下发了《德宏州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针对严禁收送“红包”提出5个方面的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红包的”概念、职责分工、工作时限,指明了具体的执行措施和操作方法。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加大对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抓主责重心,强化公开承诺,坚决破除干部侥幸心理。4月7日前,按照《德宏州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全州各县市、州直部门和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拒收送“红包”承诺,同时,我们结合实际将承诺范围延伸至基层乡镇站所主要负责人。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拒收送“红包”的自觉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对收送“红包”问题明确表态,公开承诺,带头拒收送“红包”,实现公开承诺全覆盖。全州共有554部门(单位),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 554个;共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950人,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6950人,共有基层站所负责人693人,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693人。

三是抓监督检查,强化权力制约,有效杜绝“红包”穿上隐形外衣。全州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对照严禁收送“红包”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进度,确保专项整治按时按质完成。对过去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退还的“红包”,必须立行立改,按规定上交廉政账户。各级党委(党组)围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突出规范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切实加强对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审计、公安、工商等部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落实监督职责,加强对资金运行、市场监管等方面情况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电话、信访举报平台,对收送“红包”问题的举报,实行严查快办,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组织171个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236个单位,成立监督检查组147个,监督检查245个单位,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截止目前,德宏州未发现收送“红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