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州委组织部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点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去年以来,对近100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核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确保抽查核实工作起好步、开好头,我州专门成立了由州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系工作机制;构建起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查询机制。抽查核实包括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两种方式,重点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随机抽查按规定的比例每年开展一次,重点抽查根据工作需要,主要针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考察对象、转任重要岗位对象、巡视工作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涉及群众举报反映个人报告事项的对象进行。
去年以来,州委组织部按照随机抽查比例,并根据巡视反馈线索、群众举报以及干部考察需要,组织协调联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直接抽查核实了93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填报不规范和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限期补报并作出书面说明;对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存在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通过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将成为“新常态”,在按规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的基础上,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行“逢提必核”,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列为副厅以上后备干部人选和转任重要岗位人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作为检验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