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多措并举治理“为官不为”

发布时间:2015-04-10 09:24:24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官不为”在基层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一种“不揣腰包的腐败”。危害程度大,消极懈怠、亵渎公共权力和责任,损害党政领导干部形象,贻误发展,辜负群众期望。近年来,永仁县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结合起来,采取健全制度、教育培训、专项治理、专项督查、风险防控等措施,重拳整治当前部分干部存在的“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以及“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为官不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和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制度,营造为官干事氛围。失职渎职的显著特点是不履行职责、不按章办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执行上级指示、命令和规定,擅自决定更改原定方案、滥用权势、盲目蛮干。因此,必须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配套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使公职人员严格按章办事,规范公务行为。一是强化两个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了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意识和落实力度,永仁县出台了《中共永仁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清晰地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的6大方面职责,把“两个责任”清晰而明确地固化下来。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班子成员把两个责任的落实抓在手上,决不允许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消极懈怠和“为官不为”现象。二是营造干事氛围,让为官者“敢为”。扎实落实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相关政策,认真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扎实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关于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楚发【2014】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主动研究深化干部队伍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途径,坚持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支持干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在全县营造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识别出肯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并大力选拔任用;对怕出事、不干事的太平官予以问责和坚决调整,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鼓励干部学先进,打消顾虑,大胆作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让“为官”者不敢“不作为”。建立问责机制,2014年以来,永仁县按照抓常抓细抓长要求,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实施《永仁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方案》,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奢侈浪费、为官不为等不正之风。2015年,永仁县又制定出台《永仁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纪委监察局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工作纪律松懈、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定期明察暗访,每季度进行1次专项监督检查,不定期明察暗访,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随时随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永仁县行政问责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被明察暗访的单位部门年内多次因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年内多次因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处的,对主要领导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对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干部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永仁县坚决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松懈问题工作方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决整治政务(为民)服务中心运转不正常问题整改方案》、《永仁县整治领导干部“懒政”问题工作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有效遏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在状态等慵懒散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让为官者作为。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全县所有国家公职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全县共建道德讲堂70余个,远学焦裕禄,近学杨善洲、高德荣等,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敢于担当、勇于干事的干部鼓劲加油。强化廉政监督。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组织8名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十二届县纪委五次全会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公开“一把手述廉”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养成研究部署业务工作不忘党风廉政建设的习惯,促使勤政廉政,2015年,永仁县纪委统一制作了502本《领导干部廉政日志》发放到全县73个乡(镇)、部门实职副级以上领导干部。

开展专项整治。永仁县把为官不为问题列为四风专项整治29项问题中的一项重点内容。一是县委印发文件,成立专项整治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制定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彻底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服务职能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科学统筹谋划,扎实安排部署。明确全县各乡镇、各县级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为整治范围。明确五项整治重点:坚决整治部分党政领导干部思想上存在不求无过、但求无错,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愿负责、不敢担当,工作上表现疲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等问题;坚决整治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在抓发展、促改革、惠民生工作中标准要求不高、工作效能低下、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欠缺等问题;坚决整治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护“乌纱”心切,干事业不行,习惯于当“太平官”、“混混官”、“平庸官”等问题;坚决纠正部分党政领导干部抓工作只重表面、不切实际的“虚为”,高高在上,脱离群众,遇到难题就不作为,慵懒松散,不思进取,遇到事情就“拖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懒官散政”行为;坚决整治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差异大、不到位,形成“中梗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等问题。

开展专项督查,让“不为”者“无位”。2014年开展明察暗访16次,发出纪律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情况通报16期,行政问责30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行政处分2人,问责一个惩戒一片,产生强大震慑效应,促进作风持续好转。2015年,将定期明察暗访与不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每季度进行1次专项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随时随机监督检查。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让为官者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永仁县在全县72个县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推进全县科学发展、加速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全县72家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54家单位梳理填写并向社会公开了《职权目录一览表》、《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图》。年初县委与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责任、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严肃惩处防风险,对违反制度规定和廉政纪律的行为,县纪委监察局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不仅对当事人行政问责,还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充分发挥防控措施的防控作用和单位内部机制的惩戒作用。(李启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