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宝丰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清单”

发布时间:2015-04-08 15:41:37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云龙县宝丰乡列出四个方面16项清单式责任书,细化责任,强化落实。

主体责任明确。清单明确乡党委书记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于年初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并制定了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村党总支,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全乡干部职工作出了工作承诺和廉政承诺。近日,宝丰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签订了97份工作和廉政承诺书。

宣教重点突出。清单明确全乡干部职工每年参加廉政专题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2次;乡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至少1次;班子成员每年到所挂钩的党总支部上廉政党课至少1次;对新任站所干部、村干部开展廉洁从政谈话1次。乡纪委要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职工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同时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每年必须在乡党代会上作述廉。

联系群众“接地气”。清单明确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群众2户以上,职工1户,要驻村入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宣传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同时认真落实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机制,乡领导班子成员每周1天到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监督问责重实效。清单明确在7月、12月由乡党委书记带队对各村、各党支部进行半年检查和全年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9月底前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主任责任、抓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报告。10月底由乡纪委书记向县纪委书记汇报乡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全面执行“三公开”制度,乡党务、政务、财务每季度固定公开1次,其它事项适时公开。 (魏友凤、杨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