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三步曲”奏响落实“两个责任”新乐章

发布时间:2015-04-07 15:06:48   来源:玉溪市纪委

吹“号角”,振“军心”。通过召开全县性大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会、印发文件、推行党政“一把手”讲廉政教育党课制度等形式,强化对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宣传教育,强化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暨政府廉政工作会精神传达学习,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吹响落实“两个责任”号角,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稳定“军心”,提升“士气”, 振奋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

定“职责”,划“红线”。 制定《新平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具体分解为7个方面67项,落实到7个牵头单位、70余个责任单位;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细化到责任单位;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党工委、党组)10方面的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5方面的监督责任;结合单位部门实际,分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2015年,县委与71个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责任单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县纪委与12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公检法纪委(纪检组)签订监督责任书,明确各责任单位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完成时限,严明纪律规定,划定责任界限、“红线”,亮明警示“红灯”。

抓“监督”,严“奖惩”。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廉政谈话、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常规巡查、专项巡查和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等方式,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并将了解到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和奖惩使用依据,表现良好的,予以表彰;违反规定的,予以严查,并给予通报、曝光。2014年度表彰22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8个反腐败工作先进集体和31名反腐败先进个人,追究3名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件28人。开展约谈报告10余人次、民主评议5次、监督检查80余人次,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委员述廉70余人次。2015年,围绕“人、财、物”重点环节,抽调13名干部组成6个巡查组,常规巡查6个单位、专项巡查6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