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狠抓“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07 10:40:39   来源:昭通市纪委

彝良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更加突出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深化监督责任落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有力措施推进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彝良县委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四位一体”、同步推进,以坚强的决心和态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整治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把推进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作为关键,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示范,自觉践责、勇于担责、积极履责,传导压力、传递责任、传送决心,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坚强保证。

全县上下落实各项举措,运用各种载体,切实加大对两个责任的学习宣传力度;细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县委、县政府领导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队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强化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抽查;严格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排名靠后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县委、县纪委分别制定出台《彝良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内容和责任要求;通过集中学习、强化宣传、约谈提醒、集中督查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的重要内容,通过刚性措施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县委和县纪委主要领导就落实“两个责任”分别集中约谈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督促提醒;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乡镇纪委(组检组)积极推进“三转”,紧紧聚焦中心任务,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形成了全县上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