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四严四强化”构建干部作风建设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04-07 09:04:26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鹤庆县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县委常委班子以“四严四强化”为抓手构建干部作风建设新常态,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 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着力营造鹤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严格政治纪律,强化政治规矩。县委常委班子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严格政治纪律,凡“三重一大”、干部任免等事项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按程序提交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强化常委会议事规则及决策制度的执行力度。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和法律法规教育,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诫勉谈话、组织约谈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核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和党务公开,审定、确权县级72个部门1110项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制度办事照规矩运行增进了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又强化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度。

严格学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县委常委班子在学习教育上下足功夫,坚持会议例行学习制度,加强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以上率下着力营造党员干部勤学习、重履职、攒足底气的良好氛围,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委中心组学习的办法》制度,要求每次常委会议,与会同志均围绕既定主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文件资料,厘清认识、校正偏差,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针对部门主要领导强化日常管理,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将全县在职的科级党政正职明确为监督对象,实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约谈制、问责制等“八制度”,做到“五带头”、“四个不直接分管”。深入整治“慵懒散慢玩浮”和“为官不为”,严厉查处滥用职权问题,扎实开展乡镇干部“走读”专项整治,促使党员干部敢于担责、依法行政、主动作为。

严格执纪监督,强化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知敬畏、明是非,匡正气,鹤庆县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制定《鹤庆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对全县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宣传教育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全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相关制度,强力推动责任压力向各部门、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传导。严格落实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责情况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提高问责威慑力。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使各种隐形“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大力弘扬正气,强化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严格考核评价,强化激励机制。为引导党员干部敢担责、创佳绩,增锐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鹤庆县逐步探索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破除唯GDP论,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切实提高解决科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能力,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合运用,对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个乡镇、2个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在符合任用条件干部中优先提拔2名上年度责任制考核为优秀的领导班子成员为正科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