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懒政”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5-04-04 12:02:58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楚雄州牟定县研究制定《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作用发挥。管理对象主要是县委管理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享受(保留)正科级、副科级待遇,但不具有领导职责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核、奖惩等进行综合管理,根据考核结果或乡镇、县级部门的意见建议,按照规定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提拔使用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等处理。    

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有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职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有明显失误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有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对县委和政府或所在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顶着不办、拖着不办,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第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第二年仍未达到称职以上等次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从组织或单位合理工作安排、工作作风漂浮、自由散漫,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在考核测评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考察)确属不称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七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十五天不足三十天情形之一的给予降职处理。办法的实施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在编不在岗、工作纪律懒散、混班上的问题。(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