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四举措破解“责任落实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5-04-03 14:50:05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新平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责任落实不挂“空挡”。

制定方案派发“任务单”。制定《新平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具体分解为7个方面67项,落实到7个牵头单位、70余个责任单位,并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印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将任务细化到各责任单位。

因地制宜划分“责任田”。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党工委、党组)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5个方面的监督责任。结合单位部门职能特点、工作重点,找准风险点、薄弱点和切入点,分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制定“菜单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2015年,县委与71个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县纪委与12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签订监督责任书。

扭紧发条监控“成绩单”。扭紧监督、检查和考核三根发条,确保责任落实不空不偏。通过书面督查、电话询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对各责任单位的巡回督查。推行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和巡查等制度,适时监控责任落实情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突出结果运用,2014年对22个优秀单位进行表彰,追究单位领导3人。

严把四关交出“合格卷”。严把民主生活会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严把述廉关,2014年,12名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提问、测评和县纪委书记的点评。严把约谈关,2014年,县纪委常委约谈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严把评议关,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对党委(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评价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使用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