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落实主体责任承上启下的一年,主体责任落实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本届党委任期的各项工作。今年来,施甸县委主要领导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了16项具体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二是建立以总结自评、民主测评、征求意见评、工作组评、综合判定的“四评一定”工作法,有效提升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层层明确任务责任。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主动与同级班子、同级班子与分管部门都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四是及时启动专题教育。1月22日,启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3月17日,启动“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14项作风突出问题、县级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治措施。五是主要领导示范带头。县委书记带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警示教育。一是抓实新任干部教育。1月15日,组织61名新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和到云南省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二是适时开展以案警示教育。3月17日,组织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140余人开展负面警示教育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齐有雁就中纪委和云南省纪委查处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通报,对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等11名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进行剖析;县委书记施继平就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三是抓牢财经纪律的教育。3月19日,召开2015年财税审计金融工作会议,深化对“一把手”执行财经纪律的教育。
健全源头治理制度。今年来,施甸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施甸县“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施甸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试行)》、《施甸县基层民主理财、审计监督制度(试行)》等制度,并明确监督责任单位对执行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强化曝光力度。今年来,施甸县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 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加大曝光力度,让歪风邪气无处藏身。1月22日,组织全县处级、科级、股所级等800多名干部召开全县干部大会,对2014年施甸县各级各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今年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的当事人处理情况及时通报曝光,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震慑。
强化渠道畅通。在继续发挥好常规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作用和利用好“五级联动”平台的基础上,开通违法违纪举报网站和纪检监察网站,公开了“六个严禁” 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
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开展14项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一把手”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督促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县委成立专项督查组,2015年3月30日前,采取实地督查与随机抽查,查阅资料及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在公共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源保护等方面广泛开展审计监督,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疑点,通过审计揭露问题、查处腐败、改进管理。四是坚持明察暗访正风肃纪。抓住关键节点、节庆等,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紧盯“四风”新形式,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曝光典型、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