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以四个专项治理持续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3-31 15:10:59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5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反腐倡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两个责任”的落实,玉溪市公安局先后召开反腐倡廉电视电话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会议,实行局长与各分县局局长,分管局领导与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委书记与各分、县局纪委书记和市局各部门主要领导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把“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有机统一起来。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为契机,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六个严禁”、治理“小金库”、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和保安公司与公安机关脱钩改制四个专项治理,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这个“龙头”,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在专项治理上狠下功夫,形成合力,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以“小金库”专项整治为重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案件的发生。针对近年来审计部门对全市公安机关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玉溪市公安局“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3月中旬到6月底,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押查及专项审计、整改落和长效机制建设四个阶段,采取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容易引发“小金库”的重点问题进行检查,及时整改。在自查工作中,各单位从容易发现问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铺面出租等方面入手检查,督促上缴行政性收费15.7万元,及时纠正一些不规范和为,杜绝帐外资金的形成。

二是清理保安公司与公安机关脱钩改制不彻底问题。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保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以及公安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要求,经认真清理,对个别单位存在保安公司以民警家属名义借款的进行清退,确保保安公司改制达到资产全部剥离,民警全部归建,保安公司与公安机关彻底脱钩。

三是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在全市公安机关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领导干部收受“红包”、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行为,开展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特权思想、文风会风不正、经费审批不严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全市公安机关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建章立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狠抓整改,保证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四是抓好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治理工作。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吸取十堰市人社局长因违规使用办公室被免职的教训,对部分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配备会议室、卫生间,以及个别领导干部办公室脏、乱等突出,要求在3月底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