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责任清单”落实纪委全会部署

发布时间:2015-03-26 10:43:26   来源:德宏州纪委

3月11日,德宏州委、州政府印发《州直机关落实州纪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任务分解方案》通知,列“责任清单”落实纪委全会部署任务,涉及7个方面38项责任100多个责任部门。

落实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大力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维护党纪国法和制度的权威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不断创新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德宏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善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工作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探索实施驻在部门、参加党组、明确责任、统一管理的派出监督新模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探索推进非公经济预防腐败;做好巡视联络服务各项工作,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研究制定德宏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发生重大典型案件的地方或部门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开展严肃认真的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教育引导、铁面执纪两手抓,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分析研究“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强化执纪监督,加大曝光力度;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坚决清理吸毒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形成作风建设的良性循环。

始终保持铁腕反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完善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落实重大典型案件调查、总结、剖析“一案三报告”制度;认真研究和探索建立区域间中缅跨境反腐败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州办案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进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点改造项目和县(市)纪委监察局谈话室建设。

始终注重源头预防,不断深化监督制约。严肃整治干部选拔任用不正之风;推进“一述两谈”常态化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对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五级联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认真做好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改版提升工作;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学会作用,推动廉政文化理论体系建设。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防止“灯下黑”;探索试行纪检监察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通知明确,牵头单位要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列出具体的工作任务,对责任事项进行分解细化,做到有明确目标,有具体内容,有完成时限,有保障措施;要将责任细化到领导、到部门、到人,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协办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主动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工作。(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