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硬措施落实硬责任切实担起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3-16 10:11:59   来源:红河州纪委

在落实主体责任中,泸西县坚持从县委、县政府做起,从主要领导做起,用硬措施落实硬责任,统筹改革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改革发展。

统筹部署,改革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步调一致”。县委、县政府秉承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的思想认识,为落实主体责任,2014年来,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全面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及任务,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感。为把工作压力传递到位,县委制定出台了《中共泸西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按照分级负责、分口负责、分项负责相结合的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务求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追究责任有依据。在节假日来临之前、重点工程督促推进之时、各项改革推进之机,都必提党风廉政建设、必提贯彻责任制的要求、必提各项纪律规定,提醒、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制融入到廉洁自律工作之中、融入到各自业务工作之中、融入到作风建设之中,努力争取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丰收。

强化落实,示范带头与责任目标管理“环环相扣”。连续两年制定《泸西县县级领导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党政班子领导带头,实行责任制目标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分类签订乡镇、党群、政府、政法部门四类责任书,以“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具体。进一步改进考核办法,采取分季进行检查考评、分类实行鞭策整改、分档设定考评标准的“三分”检查考评工作法,每季度对各单位部门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实施动态监督管理,有效提高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能。自2014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听取案件专题汇报10余次,先后对7件重大信访案件问题亲自批示、亲自督办;县党政领导深入分管部门督促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3次,讲授党课20次;季度考评对全县81个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240份,提出整改意见达460余条,整改问题440余项;诫勉谈话排名靠后单位2个。

动真碰硬,突出重点与优化发展环境“层层推进”。县委、县政府围绕中心工作,以抓惩处和预防为重点,加大治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力度,狠抓干部工作纪律,努力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决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进各级领导班子,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动真碰硬整治“四风”问题,组织开展“查处一批问题”行动,36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严肃查处;先后修订完善作风建设40余项制度,查处“四风”典型案例3件3人;问责违反作风纪律19人,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89起。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全年查处案件30件,处分违纪人员32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加强对权力的约束监督,在全县14个重点部门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招投标、物资采购的“四不直接分管”工作,防止权力失控。积极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