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要求的同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坚决的态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是制定了《沾益县关于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以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为突破口,狠刹公款吃喝风、拜年送礼风、滥发钱物风、铺张浪费风、用车攀比风、跑官拉票风等不正之风。二是全面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封存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制度,有效遏制了公车私用私驾现象。三是持续加大工作纪律作风整治力度,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三不”方式,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不务正业等现象进行明察暗访,同时对10个乡(镇、街道)及村组干部在岗值班情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大接访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先后开展作风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132次,查纠各类问题70个。四是全面落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县、乡、村群众诉求中心(室)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2982件,办结2979件,办结率达99.9%。五是坚持并完善了社会评价工作,组织192名社会各界评价代表对71个县直单位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告。六是对各类民生资金实行网上全程公开和实时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按时、足额进行发放。七是积极开展农村低保资金专项督查,在全县实行公职人员及村组干部本人或其父母享受低保专项报告活动,共有10704人进行了专项报告,其中311名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报告本人或其父母415人享受农村低保,责令383名不符合条件的人退出享受农村低保。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察局与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对全县农村低保进行清理整治,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4545人。八是针对群众对新农合资金使用反映强烈的问题,牵头进行了专项整治。全力纠正涉农涉医涉企等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