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德宏州印发《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7项治理措施,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和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做到工程优质、项目廉洁、干部不倒。
通过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严格城乡规划管理、加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监管、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物资采购等监督管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资金监管、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7项治理措施,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管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行为。
方案明确对专项整治中发现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问责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