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富源县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廉洁自律、公务用车管理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活动部署“早”。春节放假前一周制定方案,明确督查的三个阶段和重点内容。即春节前夕对商场、超市、礼品行、土特产商店周边地区进行暗访,严查公款购买赠送年货、礼品、土特产或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春节期间对单位公车封存定点停放及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的发生;春节后对各级各部门收假上班及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严查庸懒散和不作为行为。
督查对象覆盖“广”。组织7个督查组、47人次,督查对象覆盖全县12个乡镇(街道)和71个县级单位,从县委机关到村(居)委会,从部门党政班子成员到一般干部职工,使督查横向到边不留盲区,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发现问题查处“严”。对督查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并在电视台曝光,对违纪当事人视情节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或问责处理。此次督查活动中,1名干部因公车私用被立案查处,8名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批评,6个单位被通报批评,10个单位主要领导被问责,1个单位被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