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陇川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2014年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陇川县被评为优秀单位。
——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出台了《陇川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细化了县委常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具体内容,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对2013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29个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约谈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并督促进行了整改。加强重大项目跟踪监督,对100个项目和60项重点工作进行跟单督查,开展监督检查281次,下发《整改意见书》19份,对4个项目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24个推进缓慢的项目进行了通报。
——作风建设得到加强。制定出台《陇川县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组成6个督查组,紧盯重要场所和关键节点,重点纠治上下班纪律、工作拖拉、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干部“走读”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2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1个,通报28起26人,处理干部46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28人,问责19件,立案1件。以网评、信评、测评、议评、纪评五种方式对机关作风进行评议。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和后续整改工作的督查,坚决整治收送“红包”、违规插手工程建设、“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全县党员干部会员卡零持有,签订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书2981份,“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惩防体系更加完善。研究制定了《陇川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廉政专题讲座2场次,1852名领导干部接受廉洁从政教育,对47名新调整和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县、乡、村、组干部1320人参观州警示教育基地,对78个单位2080人开展了“八项规定”及“四项制度”相关知识网络测试。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创建了2个州级和4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实现了廉政文化“六进”全覆盖。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建制度24个。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县93个单位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560个,排查廉政风险点7032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3507条、相关工作制度178个。加强重大项目招投标审核把关,备案监督497个项目,涉及资金7.7亿元,确保项目安全。围绕涉及“人、财、事”的重大决策实行“预备案双审核”制度,常态化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
——纠风护民成效明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受理群众诉求3625件,已办结3623件,办结率99.9%,满意率99%。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及时化解并妥善处理各类重要疑难信访问题。深化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受理群众办件15.6万件,办结率达99.5%。强化民生资金的监管,确保9676万元民生资金拨付到位。组织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教育乱收费、农田整治等专项治理,纠正了1名“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多发的问题,对2所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退回全部补课费,对农田整治项目中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了问责,相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列入黑名单。加强对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超面积的清查,督促办公用房超面积的单位全部进行腾退。
——肃贪惩腐力度加大。完善反腐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办案合力。建立乡镇纪委片区协作办案制度,强化乡镇纪委办案职能。2014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次,初步核实案件线索39件,立案查处28件30人,给予开除党籍16件17人,留党察看4件4人,党内严重警告7件8人,党内警告1件1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为1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挽回经济损失10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