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3日下午召开的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第二次大会上,市委副书记胡琨通报了2014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共有98家单位参加考核,其中30家单位被考核为优秀,64家单位被考核为合格,4家单位被考核为基本合格。
普洱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由12位市委常委分别带队,组成14个检查考核组,集中10天时间对全市10个县(区)和88家市直部门,进行检查考核。此次考核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为重点,采取考核动员、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检查、意见反馈的方式认真进行考核检查。
相关考核情况以通报形式下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并在《通报》中强调,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召开1次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并于2015年9月底前向市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王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