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六个严控”严格会议审批改进会风

发布时间:2015-03-05 10:15:10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双柏县出台《关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的实施意见》,采取“六个严控”对会议审批进行严格控制,切实改进会风。

严控“数量”。严格控制全县性会议数量,坚持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可合并开的会一律整合开,可接连开的会一律不隔三差五召开。县级各部门以县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严控“规模”。除县委全会、政府全会、县“两会”、干部培训会、换届性质或重大时间节点的表彰会外,常规的全县性会议,参会人员要控制在100人左右。

严控“规格”。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由县级领导集体出席。在县内举办的区域性重要会议活动、县级部门组织的全县性会议活动,由分管的县级领导、或县几班子分管联系领导、或指定的1名县级领导参加。凡需请县级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须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需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须报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一般性会议、无特殊要求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相关单位1名领导参加即可,不得随意提高会议规格。

严控“时间”。严格执行“无会月”制度,非特殊情况每年5月和8月不安排召开全县性会议。

严控“会期”。常规的全县性会议,会期不超过半天。

严控“经费”。从严会议经费使用审批,与会议无关的经费一律不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