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县点面结合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5-02-28 15:13:51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4年以来,宁洱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突出暗访,坚持点面相结合,突出重点焦点的督查思路,不断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促进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严明纪律,重申要求。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关于坚决防止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的通知》、《转发中共普洱市纪委普洱市监察局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的通知》、《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等文件,严申纪律要求。文件下发后,收到主动上交礼金3笔24000元。

紧盯节点,弛而不息。在监督检查中,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弛而不息的原则,确保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搞“一阵子”、“大而全”,紧盯节点,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今年以来,在春节、五一、十一和中秋等节日期间派出明察暗访工作组对各级各部门公车管理、公款大吃大喝、值班制度的落实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节日病”。

聚焦重点,持续发力。针对党员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升学宴、谢师宴、乔迁、工作变动”等婚丧喜庆事宜泛滥和“三公”经费公开不规范的情况,及时《转发中共普洱市纪委普洱市监察局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加强对“三公”经费公开的监督力度,将各单位“三公”经费在网站进行集中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接受全方位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锁定监督重点。注重从信访线索、同事交谈中发现问题,围绕问题锁定监督重点或监督对象,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力量,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动态监督,促防增效。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根据县委《关于健全完善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动态监督工作制度》。动态监督制度针对当前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理“四风”,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社会焦点问题,对全县纪检监察管辖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以随机抽查方式为主,采取现场走访、内部了解、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拍照摄像、召开会议等形式,综合一种或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全年对23个存在的“庸懒散拖”问题和不按要求粘贴公务用车标识牌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对3人进行问责通报;对违反工作学习纪律的1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对违规操办升学宴的2名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1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