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1323”工作法管住干部的“手”

发布时间:2015-02-22 20:29:06   来源:红河州纪委

“太平村委会主任私刻公章诈骗和吸食毒品 雨龙村委会计生宣传员贪污计生罚没款,新安村委会干部合伙私分集体资金······”。

这些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对于以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定决心从源头治理,彻底扭转腐败不断蔓延的局面。

近三年来,金马镇提出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实施“打造一支队伍、搭建三个平台、管好两本账簿、突出三项主业”的“1323”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具有金马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子。

打造一支队伍

金马镇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干部队伍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

2012年,金马镇在县内率先制定实施了《金马镇干部职工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将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纳入管理考核范围,对公务接待、车辆管理、考勤情况、工作情况、会议纪律等19个方面的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该办法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每人基础分为300分,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分值扣除,扣完为止;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或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加分,年底每位干部职工的得分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同时,金马镇了建立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和村组干部廉洁管理激励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基层干部的贪腐。镇政府成立纪检监督组实施每月工作例会制、巡回检查制,推行村级“两重一大”事项报备制,促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村组干部在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三务”公开、村集体资金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建立《金马镇“金廉”廉政保障金管理制度(试行)》。“金廉”保障金包括廉政风险金和廉政奖励金,镇财政按村委会正职每月100元,副职每月80元,村小组正职每月50元的标准从每月的报酬中提取风险金,纳入个人廉政保障金账户累积,镇财政再配套相同的廉政奖励金。“金廉”保障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目前,全镇73名村组干部自愿签定了《 “金廉”廉政保障金承诺书》,参与率达100%。

搭建三个平台

“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才有利于社会‘公开、公正、公平’,有效的推动工作”。

针对当前农村资产、资源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分布广、数量大、额度少、规模小、监管难、管理机制滞后等问题,金马镇投资15万余元成立了全县第一家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在坚持农村集体公共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制度,配套实施了《金马镇农村三资监管服务管理制度》和《金马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度规定镇村两级公共资产、资源的发包、承包活动,必须进入中心采取招拍挂形式进行交易;重要设备、办公用品和各类服务项目必须进入中心,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相应方式进行交易。对于不按规定进入中心交易的,所定协议一律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相应的处罚,涉及违纪违法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维护农村集体权益,确保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保值增值。2014年金马镇雨龙村公房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14轮激烈竞价,以每年1.6万元租金完成了全县村集体资产招租首宗竞标。

搭建宣传教育平台和“三务”公开平台。2012年,镇政府机投资60万余元,打造了镇机关60米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走廊、廉政文化广场、廉政食堂、廉政书屋(柜)、警示放映厅、爵册廉政文化一条街和雨龙、山口村廉政文化宣传长廊。同时,利用“金廉短信”平台,每月的上、中、下旬分3次向全镇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开办“金马讲坛?金廉课堂”,对镇、村、组干部进行廉政培训,交流廉政心得。投资12万余元在镇机关和各村委会建立了公开栏29块,LED电子显示屏9块、电子触摸屏2台,对决策决议、日常党务、重点工程项目、财务收支、“三资”管理、强农惠民政策等内容,采取“栏上晒、会上审、群众议、抽人查”“四位一体”的形式进行公开。每月的7、8两日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各村的“三务”公开情况进行巡回检查评分,并将评分结果纳入村委会的年底考核。

截止目前,共举办“金马讲坛?金廉课堂”15期,受教育2053人次;在《今日金马》书刊上开辟“廉政文化”专栏,刊载廉政文学作品20余篇;创作廉政题材的话剧作品《拆墙》、《红灯剧》和快板《奏响美丽家园音》进行展演10场次。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1246条,电子触摸屏公开信息483条,通过网络公布重大工程项目信息30条、民生资金监管信息58条,开展“三务”公开巡回检查5次,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6个。

管好两本账簿

在镇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中,金马镇为管好管好镇级账,实施“四笔一会制”。 镇政府采取财政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创新实行“四笔一会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即:镇属各办、站、所及中心,所有支出均实行“四笔一会制”,镇财务人员在办理报销业务时,要查看是否有经办人、站所长、分管领导及镇长签字,缺一不可,支出金额超过1万元时,还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附相关会议材料方能报销。

其次,镇政府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实施“七笔会签制”管好村级账。金马镇成立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设在镇农经站。实行村级财务“七笔会签”支出审批制度,即:村报账员在办理报销业务时,要有“办理人、村委会主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代管中心主任、代管中心分管领导、挂钩联系领导、镇长”的签字,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透明、规范,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两年来,这样的管理制度有效的规范了镇财务、村级财务的管理,让老百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各项财务的开支,减少了干部、百姓之间的猜疑,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增强群众对干部的信任。

强化监督机制建设

金马镇党委、政府把强化监督机制作为实现打造“廉政政府”长久性的抓手。镇上配齐了1名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和1名纪检专干,同时在全镇7个行政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配齐了1名主任和2名委员。镇政府投资14万余元按七有标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电子显示屏、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台账、有工作制度)对全镇7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规范化建设,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监督网络。

其次,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纪检办、党政综合办、组织人事办、重点项目办、农科站等职能部门组成的效能督察组,坚持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及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四风”突出问题、上下班工作纪律、党委政府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镇党委、政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详细排查,认真筛选,及时组织进行初核,以保证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突出查办农民建房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破坏国家惠农政策类案件、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体资产处置中违纪违法案件、基层干部乱权滥权类案件。针对不听工作安排、被通报批评、迟到、早退、旷工、走读等情况,严格按照《金马镇机关干部职工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在300分的量化总分内,每次则扣除5—50分的处罚,并按每分不低于10元的标准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考评奖励挂钩。

2014年,金马镇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2次,专项督查3次、明察暗访2次、印发督查通报12期、点名道姓通报批评32人次。共召开工作例会5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1次,向村委会反映问题46个,提出意见建议8条,督促整改问题3个,参与监督及时制止不符合群众意愿决策10个。对1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教育谈话,3人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将被扣除100%的“金廉”廉政保障金,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据悉,近三年来,金马镇“1323”工作法经过实践和不断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行为,管住了干部的“手”,提升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为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