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圆满完成“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检查核查、集中清理和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工作,不同情况、不同类别的“吃空饷”人员受到及时清理。
怒江州高度重视“吃空饷”清理工作,2013年专门制定了《2013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并于同年10月至12月对全州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开展排查摸底和清理。通过清理,全州离开工作岗位但仍然领取全额工资的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各级别人员已全部返回单位上班;一些长期病休却未办理病休手续仍领取全额工资的人员,已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领取病退工资;以各种形式不在岗位或离退休已死亡人员,仍由家属领取工资的人员,也进行了全面清理。
今年年初,在上一次清理的基础上,怒江州又集中清理整治了887个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不同情况、不同类别的“吃空饷”人员受到及时清理。清理整治中,未发现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者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为把集中清理工作开展得彻底有效,确保上报情况和数据真实有效,怒江州成立6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州四县、州直党群口和政府口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专项督查核查。各级纪检、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审计等部门强化工作力度,重点检查上报“吃空饷”为零,数量较少的和有举报反映的单位,防止查得不实和“假查”,瞒报等现象。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下一步,针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人事、编制、财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怒江州将坚持边清理、边规范、边完善,加强和规范人员借调、病事假、脱产学习管理,加强人事管理流程、编制计划、日常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编制动态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吃空饷”工作长效机制,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