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53名科级干部任前谈廉 强调“四个要”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5-02-18 10:35:42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日,德宏州盈江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朝友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对新提拔、交流任用的53名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在公示结束后,下发任职文件之前,对其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谈话中,杨朝友从近年来我县查办的腐败案件,详细分析了开展廉政谈话的必要性,并就如何做好廉洁从政对谈话对象提出了“四个要”。一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二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并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认真解决好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秉承廉洁从政的信念和决心。四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我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和盈江县公职人员“六严守六不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事创业中发挥表率作用。

谈话结束,谈话对象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向县纪委提交了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本人执行党的纪律、作风建设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对新任职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通过谈话,我从中汲取了教训、敲响了警钟,我将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廉洁、务实、亲民的作风在干部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真正做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参加谈话的一名部门负责人说到。

据悉,自《盈江县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2013年出台以来,已对提拔交流任用的3批次7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