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党政齐抓共管。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在全省率先出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进行集中约谈;强化年中、年底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追究5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责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抓牢八项规定。在重要时间节点适时下发纠正“四风”的纪律规定,坚持常态化明察暗访,严肃治理大操大办、违规使用公车、会所歪风、办公用房、“吃空饷”问题、机关作风、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工程问题、年终突击花钱、节日歪风,快查快办违反八项规定案件47件8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7起典型案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狠抓案件查办。受理信访举报1267件(次),初查核实案件线索568件,立案392件,处分违纪人员51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121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5.18万元;及时有效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49件(含8件重复件)案件线索,铁腕惩腐收效明显。
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检查408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198个,纠正116个,提出监察建议82条;受理办结地震灾区信访举报166件,查处违反抗震救灾纪律5件7人;“五级联动”受理群众诉求16014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6005件;实施行政问责单位26个、167人,监督制衡力明显增强。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走基层”等理论宣讲活动;以红色扎西党性教育基地为依托,党性教育专题培训干部4200余人;大力推广“绥江经验”,认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四风”问题38320条,整改突出问题17354个;启动创建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创建挂牌4个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18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拒腐防变能力明显提升。
扎紧制度笼子。积极开展废、改、立工作,废止制度933个,修改完善制度2327个;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701个,制定防控措施17286条,制定完善工作制度1427个;积极创建村级“全透明”公开试点,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权力运行不断规范。
推进纪检改革。按照“履行职能、突出主业、上下对口、积极推进”的目标和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三不变”原则,全面推进市级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后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机构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9.2%、人员编制占行政编制数的64.4%,主业主责得到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