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在肩勇担当——文山州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2-09 09:18:20   来源:文山州纪委

“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做廉洁从政的表率……”。12月22日,州委书记纳杰专题听取各县(市)书记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进行了点评,会议还对各县(市)委落实主体责任中“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督促各县(市)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12月25日,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杰在召开的全州违法典型案件通报会上严肃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山州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传导压力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角’,责无旁贷,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主角’意识,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率先垂范的责任”。在5月29日召开的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上,州委书记纳杰作强调。会上还组织各县(市)委和州属各部门、省驻文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共140余人集体观看了中央纪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本刚到云南讲授《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视频,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职责任务,并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8月21日,召开的八届州委第63次常委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大事、要事、分内的事,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履行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的职责”。州委常委班子还专题学习了《云南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研究分析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再研究、再部署,提出新要求。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10月,州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听取了30个州属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期间,一场临时举行的半小时知识测试让参会的发改委等单位一把手加深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认识。

今年以来,州委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工作,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制定目标责任,进行任务分解,完善相关制度,开展监督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实效。

用制度举措拧紧党风廉政建设的发条

6月和8月,州委先后印发了《文山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文山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州委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任务分工》和《文山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制度》等,把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政主要领导述廉的重要内容,细化分解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纪委监督职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等考核内容,要求各县(市)、州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州纪委全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汇报会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县(市)纪委书记定期向州纪委常委会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9月24日,州委召开全州落实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工作会议,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将6项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38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州属7个牵头单位、33个协办单位,使责任落实具体化,给党委(党组)界定“责任清单”,给部门划好“责任田”,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回归本位强化纪委监督职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把握定位,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抓住纪律建设这个基础、作风建设这个根本、查办案件这个重点、权力监督这个关键,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力度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力度”八届州委第63次常委会议上再三强调纪委的监督作用。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廉政谈话、作风监督检查、巡查监督和延伸“八小时以外”监督等工作,加大对县(市)和州属部门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力度,打好系列组合拳,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请问,对于党政领导述廉制度,你怎么看?”、“你是否拥有私人房产?是否已经报告登记?”这是在年初召开的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述廉会议上,8名县(市)和州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向在场的120余名“考官”述廉,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并接受州纪委委员面对面的提问和与会人员的现场测评。2014年,全州共组织135名县处级、865名乡科级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公开述廉。

“要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州纪委领导对新任州管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敲响廉政警钟。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州属部门党政“一把手”、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案件的发生。2014年以来,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了42名部门“一把手”,对120名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开展廉政函询审查1374人(次)。

4月、8月,州纪委抽调人员组成19个调研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和州属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部分问题实行“挂号”整改,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0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和约谈。通过监督检查,厘清责任担当,督促整改存在问题176个,并严格责任追究,通报和约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单位和领导,把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评分依据。

9月至10月下旬,州纪委派出两个巡查组,分别对麻栗坡县和州住建局开展巡查监督,对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其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77个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受理反映被巡查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之前出台了《党政主要领导巡查监督暂行办法》和《州纪委对县(市)和州属部门主要领导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和州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进行巡查监督,运用巡查监督利器,盯紧权力朝着阳光轨道运行。

12月2日至12日,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在全州紧锣密鼓地进行。各县(市)、州直部门和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成为今年考核内容中的重中之重。考核中,96个县(市)、州直部门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履行主体责任等情况作了汇报,并对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改进作风规定和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述廉。

正风肃纪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继续保持对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推动全州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根本好转。”州委书记纳杰在2015年1月8日召开的州委八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铿锵强调。

全州各级各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发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机关病”;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节日病”,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0月30日,《文山州纪委通报“庸懒散拖”典型问题》的消息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淘宝购物、听音乐,下象棋,睡觉,服务态度差……”等一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受到通报曝光。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监督动真格,晒陋习,敢追责,让作风建设取信于民。2014年,全州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83起289人,并对其中的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897件(次),处置线索582件660人;立案319件338人,结案309件,处分317人,共挽回经济损失1830余万元,严肃查处王祖鹏、吴远豪、钱镇等典型案件,有力推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和全州反腐倡廉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