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反腐“零容忍” “打虎拍蝇”不松懈 ——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案件查办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5-02-05 15:53:21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4年,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53件,同比增35.6%;党政纪立案343件,同比增28.0%,其中县处级16人,乡科级72人;处分违纪人员375人,同比增39.9%。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944.46万元……

一年来,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把“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放在首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和既重拳“打虎”又快速“拍蝇”的理念,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办腐败案件,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有力地推动了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落实责任,重拳反腐不松懈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者,要以铁的手腕,以零容忍态度,一查到底、绝不姑息。”2014年初,州委书记梁志敏在大理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上强调。

2014年9月5日,在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上,梁志敏再次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到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出重拳”……

大理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州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查办案件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召开全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2次共组织20名县市和州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完成759个党政部门14802项权力清单项目……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铁面执纪、重拳反腐。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重拳反腐不松懈,“打虎拍蝇”不停歇,全力清除阻碍发展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州、县纪委常委班子均实行“常委包案制”,各级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各执纪执法机关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案件查办实现直查快办、快办快结。

加快“三转”,铁面执纪不打折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目标和要求,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整合内设机构,调整角色定位,充实办案力量,迅速将纪检监察的职能转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上来,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

改革调整,实现“术业专攻”。对议事协调机构和内设机构进行清理和调整,充实和加强办案力量。州纪委监察局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53个,仅保留15个,纪检监察室增设至5个,高配案件监督管理室,优化调整后直接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占总数的66.7%。各县市及乡镇纪委迅速跟进,从原来承担和分管的其他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将主要精力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提升能力,实现“主业强化”。全年共组织23批226人参加中央及省、州纪委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全局、综合协调和办案业务能力。建立办案人才库,完善上下级纪委协同办案机制,对历年暂存的信访举报线索“大起底”,办案工作实现“零违纪零事故”。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经费从财政经费中单列予以全额保障,州、县、乡纪委办案“全覆盖”,实现了办案力量有新加强、经费保障有新增长、技术手段有新突破、队伍士气有新面貌、能力素质有新提升的“全新气象”。

着力突破,抓住重点不松手

认真分析制约大理州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从五个方面着力攻关突破,不断以反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打“老虎”,着力突破“腐败窝案”。严肃查处了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原书记、主任李坚,副主任马维谭、柏建军(原大理市副市长),区财政局局长马仕聪等人的“腐败窝案”,涉及国家公职人员22人,深挖“蛀虫”,狠打“老虎”,“一锅端”了腐败分子,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法纪效果。

出“重拳”,着力打击“行业腐败”。先后突破了原州水务局局长、副局长等人滥用职权、受贿案,州水利水勘设计院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案,鹤庆县水务局局长、副局长受贿案,巍山、祥云、弥渡、云龙等县水务局系列案,共立案查处1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317.73万元,对水务系统“行业潜规则”进行“釜底抽薪”,严肃惩处了“行业腐败”。

刹“歪风”,着力遏制“顶风违纪”。狠刹公职人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先后查处了巍山县委副书记席海雄、漾濞县苍山西镇镇长马猛、巍山县青华乡党委副书记陈学伟等违规办理客事案件,对州国资委违规发放购物卡、弥渡县红岩镇中心校公款购买挂历等问题进行查处,严厉正风肃纪,受到群众好评。

拍“苍蝇”,着力铲除“与民争利”。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集中突破了永平县狮子窝村腐败案、祥云县大营村家族腐败案等一批发生在基层的重大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套取新农合资金、低保工作中的错保漏保、农村危房改造中违规补助资金等问题进行清理和查纠,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重“巡视”,着力深挖“问题线索”。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理,及时组织力量对153件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

震慑腐败,公开曝光不留情

“2014年4月8日,中纪委公布近期查处的18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中,云南省有17件17人,其中大理州有9件9人”。

大理州积极发挥典型案件通报的影响力、震慑力,对典型案例和人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主动发声震慑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

2014年8月18日,大理州委召开大理创新工业园区“7·05”专案通报会,州县各级理论中心组先后专题学习了该案剖析材料。州纪委在全州老干部工作会上通报了十八大以来查办的部分典型案件, 全年在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纪检监察网等媒体上连续5次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29起;共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规违纪问题305个,处理36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有力地震慑了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

“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但要严厉查处,更要公开曝光,坚决防止‘灯下黑’”。大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鸿建如是说。

大理州纪委监察局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2014年共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人、问责1人,并且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纪检监察机关不但“打虎拍蝇”震慑腐败,而且对自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更是不回避、不护短、不玩虚,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清理门户,实实在在以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