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集中治理“吃空饷”现象

发布时间:2015-02-03 14:15:34   来源:文山州纪委

文山州采取四条措施抓好全州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各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有关离退休人员“吃空饷”现象发生。

抓组织领导。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文山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5〕11号),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审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抓规范运作。按照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上报三个阶段要求,由各单位认真梳理单位基本信息、人员进出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在岗在位情况,如实填写自查统计表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同级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部门审核,其中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将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抓监督管理。成立了由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要逐一调查核实,认真查处,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要根据掌握的机构编制、人员基本信息、工资统发信息等,逐级对报送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面不低于20%;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查。

抓制度建设。针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人事、编制、财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清理、边规范、边完善,加强和规范人员借调、病事假、脱产学习管理,加强人事管理流程、编制计划、日常考核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吃空饷”工作长效机制,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