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领导干部大会通报违规账目清单

发布时间:2015-02-01 11:12:42   来源:保山市纪委

“由旺镇财政所漏记固定资产136300元,政法委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47810元,县委组织部多批次采购均无手续,涉及金额169116元……,这是元月22日施甸县县长张云怡在全县参会人数达800人的领导干部大会上对全县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建设,从源头上堵住滋生腐败、作风问题的关口,施甸县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入手,抓住各级大小“一把手”这个重点,紧扣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这一总要求,让群众监督机关、个人监督单位、无职监督有职的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在施甸铺开实施。

2014年9—11月,施甸县县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对全县80个行政机关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就检查发现存在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肃,采购手续不全;现金管理不严格,现金支付频繁;公用经费滞留在报账员公务卡,存在重大资金安全隐患;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未严格执行会计基础规范;报账不及时;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控制不严;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值班加班补助;未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事项等问题的单位向大会作了详细通报。

针对存在问题,张县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新《预算法》的学习,严格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要严格执行新出台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办法及公务接待制度标准,大量减少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出国(境)和国内学习考察报批制度,无县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或通知文件财务均不得列支;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常态化。同时,安排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督查组跟踪督查,并定期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据参加会议的人员说,本次领导干部大会有四个特点在施甸县尚属首次:即将机关单位公共经费使用违规账目清单向全县党员干部亮出来;召开全体县级领导、县直和乡镇各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所有县直所属二级单位和乡镇二级站所负责人的“三干会”;向全县党员干部揭短亮丑;召开规模达800人的会议通报情况。参加会议的人员特别是有签字权力的“一把手”压力前所未有,因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随时都会被督查通报亮丑,要想侥幸闯关的机会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