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打好“组合拳”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

发布时间:2015-01-30 14:57:30   来源:云南省纪委

“124名县处级、853名乡科级党政‘一把手’进行公开述廉,州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31名党员干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25人(次)向州委、州政府递交外出报备情况表……”2014年,云南省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廉政谈话、外出报告、巡查督查和延伸“八小时以外”监督等工作,加大对县(市)和州属部门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公开述廉。在2014年2月16日召开的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述廉会议上,来自砚山县、州财政局等8名县(市)和州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在场的120余名“考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并接受州纪委委员面对面提问和与会人员现场无记名测评打分。廉政谈话。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州属部门党政“一把手”、党员领导干部述廉“两谈一述”制度,为领导干部“拉拉袖子”。强化监督。加强对州属部门和省驻文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州纪委派出纪工委负责人列席所负责和联系部门党委(组)和行政班子会议,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外出报备。规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州必须报告,严格履行报备和请假手续,填报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表,写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延伸监督。制定州管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寄发711封《至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对州管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进行调查了解,目前已收到500名家属提出的意见建议50条。巡查监督。制定出台了《对县(市)及州属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巡查监督暂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和州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政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进行巡查监督,盯紧领导干部用权,规范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