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职人员出差费用不得由接待单位“埋单”

发布时间:2015-01-29 09:04:41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云南省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公职人员出差住宿、用餐等费用不得由接待单位“埋单”,必须严格按财政规定如实刷公务卡开具报销发票,回单位报销,财务票据作为出差的实证,不得超支。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活动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用餐不得超标准安排,严禁提供受保护野生动植物制作的菜肴;公务接待活动费用支付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公务活动费用的报销必须附有接待清单、财务票据、餐食明细和派出单位公函,并接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