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五措并举抓牢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

发布时间:2015-01-28 15:33:12   来源:楚雄州纪委

元谋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明确责任、履行责任、追究责任的思路,找准着力点,努力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深入推进。

责任清单明任务。编制《元谋县县委领导班子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县委常委班子5大块25小项具体任务和县委书记的10项具体任务,内容涵盖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等,并将责任清单书面印发到每位县委常委。

专题报告强意识。完善《元谋县党风廉政建设“两报告”制度》,科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主动向联系本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县纪委领导或监督检查该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纪工委书记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廉政提醒谈话。2014年,县纪委(纪工委)对报告人提出意见建议276条;对报告单位提出意见建议325条。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两次率先向州纪委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多层谈话筑防线。开展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谈、县纪委书记与县委领导班子成员谈、县委常委与分管联系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谈等六个层次的廉政提醒谈话,600余人次接受了谈话;对22名新任县管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5名在廉洁自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追究严纪律。半年督查后,分3批次对落实情况作通报;开展全县性作风督查(包括明察暗访)共10批,对违反作风规定的22家单位、46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针对物茂乡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导致党政主要领导发生严重违纪案件的情况,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领导带头聚合力。县委书记、县长率先垂范,县委常委带队,分10个组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在人员、工作经费上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县纪委监察局仅参加12个议事协调机构。(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