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法院出台《纪律作风督查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01-28 10:38:47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法院队伍建设,锻造队伍过硬的纪律作风,努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人民法院形象。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广南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纪律作风督查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督查对象为全院机关和派出人民法庭干警,主要由纪检组、监察科采取定时和不定时通过流动、坐班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干警是否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庭审纪律、会议纪律、上班时间是否利用电脑玩游戏、打扑克、听音乐、看视频、逛淘宝、购物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二是干警是否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着装是否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相匹配,着制服时是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三是干警在工作期间是否严格遵守禁酒、禁烟的有关规定;四是全院干警跨出本县辖区办案、办理公事是否执行报告审批制度;五是对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和停放进行督查;六是对干警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八小时以外的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督查。在督查中发现如有违反《纪律作风督查实施办法》情况的,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严肃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为我院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加强干警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