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时间:2015-01-28 09:43:19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4年9月以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活动。

落实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真正开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工作。坚持直接面对群众、联系群众,重视民意、体察民情、关注民生。虚心听取基层同志意见、建议,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分析问题在一线。把蹲点驻村联户制度落实到位,站在群众立场服务群众,坚决整治“遥控指挥”、“隔山打牛”的不实行为。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县委、政府有关领导班子下乡调研相关规定,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下乡(镇)、村(社区)或企业调研1次。严格执行调研时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减少陪同,下乡就餐自觉交纳伙食费的规定。

落实精简会议,改进会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简会议活动的相关要求,坚决取消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分类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2013年全局召开会议共22次1549人次,2014年全局共召开会议19次1248人次(其中班子会议10次,干部职工会议9次)。

落实精简文件简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简文件的相关要求,坚决取消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文件、简报,尽量减少文件、简报数量。2013年全局发文总量238个,发简报0个,2014年全局发文总量211个,发简报0个。

落实规范考察活动。严格外出学习考察管理,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严格要求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考察的领导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备案手续,外出学习考察应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按照定内容、定路线、定时间、定人员、定费用的“五定”要求,有计划地进行。目前涉及外出学习人员都能按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规定情况。不存在借开会、学习、考察、招商、相关业务单位邀请等名义用公款参与和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情况。严格外出经费管理。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经费支出实行财务单列,严格按规定列支,不存在挪用其他预算资金或向参加对象摊派经费情况,不存在以外出学习考察之名用公款购买纪念品情况。不存在公费出国(境)情况。五是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不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要求、接受他人安排私人旅游或度假情况。

落实厉行节约工作。定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的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杜绝铺张浪费,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提倡以艰苦朴素为荣、以奢侈攀比为耻;严格执行调研时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减少陪同,下乡就餐自觉交纳伙食费的规定;节约行政成本,不出现公车私用、纸张浪费、用电用水不节约等情况。 (许灵锋  李德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