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刹公款吃喝风、公款旅游风、公款送礼风、公车私用风、跑官拉票风、推诿扯皮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组织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高档餐馆、娱乐场所、鱼塘等进行了明察暗访。共组织35个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7次,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会议纪律、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市委16个督导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执行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对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出台了《丽江市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通报违规问题1件3人。
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制定实施了《丽江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的意见》,全市对两个单位和45名干部进行了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个,处理10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加强专项整治,通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52个、违反会议纪律干部25名、违规使用公车问题5个。同时,制定实施了《丽江市治理庸懒散奢行为问责办法(试行)》、《丽江市关于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制定了整治党员干部庸懒散奢、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清理整治党员干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移民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参与打牌赌博专项整治、学车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等方案。
坚决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了丽江市实施细则,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2014年市级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减少43.6%、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18.4%、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比上年减少89.8%、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用比上年减少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