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和执行党的纪律的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文山州不断创新思路,通过“五把关”,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把好“一把手”述廉关。出台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办法,124名县处级和853名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在纪委全会上进行公开述廉,接受现场测评打分,将述廉测评结果记入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把好建章立制关。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和落实主体责任汇报制度。由州委和州纪委听取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将各部门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情况和落实任务分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成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
把好廉政思想关。开展六期“党风廉政教育大讲堂”学习共1200余名7200人(次);组织1100余名处级干部参加党政纪新规知识测试;70余名新提拔处级干部参加新任处级干部反腐倡廉建设和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组织6000余名党员干部到文山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听取典型腐败案例讲解、听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把好巡查监督关。出台《州纪委对县(市)和州属部门主要领导巡查制度》和巡查监督暂行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巡查监督。组织调研督查组,督促整改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存在问题176个。
把好监督责任落实关。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全州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问责处理268人,并对99人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始终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适时通报典型违纪问题,2014年1至11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60件(次),给予党政纪处分300人,挽回经济损失18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