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5-01-27 08:40:46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5年1月15日,红河州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州贯彻意见。会议由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杨文有主持,委局班子成员、机关各室处负责人、各派出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杨文有指出,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对全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任务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十八大以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具有重要意义。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将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杨文有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精简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形成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杨文有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杨文有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从四个方面深刻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一是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全会公报及专家学者对全会精神的解读,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结合实际全面落实。二是推进“三转”,聚焦中心。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组织、工作、方式、方法上都有转变。三是勇于担当,大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加强党性修养,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忠于任事,大胆开展工作,踩着不变的步伐,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活动的要求修正自己的行为。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四是开好全会,全面贯彻。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于即将召开的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的始终,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