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出台《曲靖市地方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县、乡两级纪委将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汇报方式实行书面汇报与口头汇报相结合,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专题汇报。汇报之前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个人述廉。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供半年和年度《个人述廉报告》作为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其廉洁从政情况的参考依据。二是问卷测评。采取无记名的方式,每年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一次专项问卷测评,问卷测评结果作为汇报的重要内容。三是信息汇总。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四是分析研判。对涉及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相关信息进行系统梳理、综合分析,形成汇报意见。五是撰写报告。依据相关规定,在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逐一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形成《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细则》明确纪委主要负责人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不坚持原则或弄虚作假,违反保密规定,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